2026年邹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标线涂料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8300020260200011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邹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标线涂料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磋商文件中原第三部分 磋商组织、步骤与评审方法中商务部分中的企业实力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认可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国检中心、交通部合作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出具的热熔型路面标线涂料检测报告及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值检测报告的得4分,此项最高得4分,缺项不得分。注:验证以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该打分项涉及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值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 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国家认可的省部级以上检测机构( 国检中心、交通部合作单位或其下属单位)出具的热熔型路面标线涂料检测报告及交通工程产品工厂检验合格证, 且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值检测 报告的得4分,此项最高得4分,缺项不得分。注:检测报告、工厂检验合格证可为供应商自身或本项目所投涂料生产厂家名下;验证以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该打分项涉及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使用生产厂家资料,须同时提供厂家供货证明 / 授权文件,证明报告、合格证所载产品型号与本项目投标产品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检测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分。 原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采购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公告将通过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链接])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链接])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邹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邹城市凤凰山路966号 联系人:宋庆杭 联系方式:15506379965 2.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邹城市万德广场 11 号楼 联系人:李晓 联系方式:15106475022、13455583130 电子邮箱:Szhrxmgl@[链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晓 联系电话:15106475022、13455583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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