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文用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文用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文用邮服务、1项、预算金额 773,657.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73657.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等相关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公文用邮服务只能与邮政企业合作。根据属地原则,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唯一授权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分公司承揽该项服务,故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分公司合作。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分公司处采购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草堂北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翟刚
联系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42号
联系电话: 8640681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028-61882648
六、附件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