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2025-DLGK-C0071-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98.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粮油、畜禽肉,蔬菜及食用菌,水果,坚果,水产品,薯类,豆腐及豆制品,熟肉制品,鲜蛋及蛋制品,腌菜,干杂调料,奶及奶制品等采购及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意向服务期为三年,根据履约情况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9日至 2025年06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398.30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最高限价:100%(以阜新市市区范围内大型连锁超市供货当期市场价作为结算基准价)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2.如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请先致电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潘先生14741459158)确认,并将上述材料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panqiang09@163.com,要求邮件发送标题为《XXX(公司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材料》,如因未电话确认导致代理机构未及时查收材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阜新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27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418-38983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细河区湖滨路36-4号4门
联系方式:潘先生 14741459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18-3898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