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建安区实验中学委托,根据委托的事项,就许昌市建安区实验中学“食堂餐饮服务团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团队
(二)项目编号:XCGD-GK2025023号
(三)项目概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经营服务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许教体〔2024〕175号《许昌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校食堂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同意,学校食堂自营方式采取聘用餐饮服务团队进行运营。
餐饮服务团队负责餐品申报、食材清单整理报送、食材加工、餐品留样及销售,同时负责环境卫生、餐厨设备洗消等各个加工及管理环节,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本校在校生就餐人数约2000人,学校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权归学校,食堂供餐采用包餐制方式,以营养套餐为主、营养特色餐为辅;餐饮服务团队须服从学校监督管理和考核,餐饮服务费不得高于学生餐费总额的30%。
二、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主要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加工制作餐饮及售卖服务
(1)按时加工制作一日三餐,保证每日餐饮的正常供应,主食米面兼顾,并做到花色品种齐全,副食肉类、蔬菜搭配得当,保质保量,符合卫生标准。
(2)按时做好食品售卖服务,维护好学生就餐纪律,确保学生就餐环境卫生、安全。做到不浪费,发现学生有浪费现象应及时制止。
(3)每餐后及时打扫餐厅内外、厨房环境卫生,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
2.服务期间对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保养维修
服务期间应对使用的餐具、厨具、设备及食堂其他设施维修保养,根据需要增加食堂用具及物品。
4.服务团队配备
需配备实力较强的餐饮经营管理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应当配有管理经理、厨师、营养保健和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人员。服务团队总人数双方视实际情况商定。
5.餐饮服务团队运营服务费管理
1、学校不负担餐饮服务团队人员的就餐费用,餐饮服务团队人员若在学校食堂就餐,需向学校缴纳就餐费用。
2、餐饮服务费不高于学生餐费总额的30%,用于餐饮服务团队人员工资、从业人员社保和意外伤害险、学生食品安全保险、水电煤气、厨具维护等费用。
(二)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餐饮服务公司不得将学生食堂转包或经营窗口分包。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出现违法情形,或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行为,校方将依法解除余下期限的服务合同,并依法追究餐饮服务公司方的法定责任。服务地点建安区实验中学。
三、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止,每天8∶30至11∶30,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许昌市建安区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7室。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其他有关事项: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许昌市建安区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9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送达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以投标文件到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许昌市建安区实验中学;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13937445125;地址:许昌市建安区恒达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建安区竹林路与宏腾路交叉口深商大厦11楼1117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3323993003。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