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ZX-25B61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统一监理服务(500万元以上项目2025至2028年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1-21,更正为:2025-11-2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5 09:30:00,更正为:2025-12-12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05 09:30:00,更正为:2025-12-12 09:30:00。
1、原招标文件第6页/第二章 采购需求/二、服务要求/2.3.4服务人员要求中补充“★(4)为保证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后续履约服务,投标人承诺拟投入的人员不得兼任本单位项目下的其他尚在履约服务期内的项目。中标后,如发现拟投入的人员中兼任本单位项目下的其他尚在履约服务期内的项目,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2、原招标文件第35页/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修改如下:
|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0.0分) | 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具备人社部(或原人事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基础上(不满足不得分),并具有如下证书,按以下得分项得分:持有人社部(或原人事部)及工信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系统分析师证书;(3)软件评测师证书;(4)软件设计师证书;(5)网络工程师证书;具有以上条件之一得5分,满分10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书复印件。(2)关于上述人员用工形式的证明(投标人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a)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证明均可);b)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投入符合要求的人员(格式自行编制,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承诺中标后投入符合要求的人员,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能提供相应人员,采购人有权扣罚合同金额或终止合同);c)如果投标人成立时间或该人员入职不足1个月,则提供人员入职证明及入职时间至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d)如果投标人上述人员为其他用工形式,则投标人还需提供该人员用工关系的证明资料且人员用工关系证明中须列明该人员的用工期限,用工期限应涵盖本项目服务时间。 |
3、原招标文件第36页/第四章 评标/3.详细评审/商务部分/信息化管理,修改如下:
| 信息化管理 (7.0分) | 投标人具有各类支撑监理服务的各类相关工程监理软件:(1)监理合同管理系统相关或同类系统;(2)监理文件控制系统相关或同类系统;(3)监理知识库管理系统相关或同类系统;(4)监理业务报告自动生成系统相关或同类系统;(5)监理规范服务平台相关或同类系统;(6)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系统相关或同类系统;(7)城市运维智慧监理服务平台相关或同类系统;具有以上条件之一得2.5分,满分7分。 注:著作权人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租赁或购买,提供相关协议或购买证明,并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及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如一个著作权含多个系统,提供相关证明,可按多证书得分。著作权名称可有差异,实质性内容满足即符合得分要求。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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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号中山市档案馆附楼3楼
联系方式:0760-898174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街道齐乐路8号良安大厦14层03单元
联系方式:0760-88897363、88898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60-88897363、88898220
广东中恒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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