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康家山监狱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13310
项目名称:沈阳市康家山监狱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8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康家山监狱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香堤路355号
联系方式:024-32629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2号1楼
联系方式:024-22894260
邮箱地址:441678028@qq.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和睦路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3362101020000243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君君、李彤、何超、徐肖均
电 话:024-22894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