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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

淮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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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项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盱眙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2项目规模:2026年度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国债、中央财政补助、中央预算内项目)总投资额约为人民币17750万元,总建设规模约7万亩;具体工作内容(含招标节余资金增补项目)以市、省级批复文件为准,中标合同价款以本次中标价折算费率签订。

2.3招标范围:项目勘察、新增耕地面积规划、土方、新增耕地、泵站及配套高压线路、桥、涵、闸、防渗渠道、低压节水管道、砼道路、林网、农田退水循环利用、所有规划的建筑物均核查是否占用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招标节余资金增补项目等措施的方案设计(工程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时提供)。

后续服务包括: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文件的上报和审查期间、年度计划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4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服务期与施工同步。

2.5质量要求:方案应符合招标人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2026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境内,改造提升项目建设规模约5万亩,总投资约11750万元(具体计费面积以市、省级批复文件为准);

2026年度淮安市盱眙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二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境内,新建项目建设规模约2万亩,总投资约6000万元(具体计费面积以市、省级批复文件为准)。

注: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参加全部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 1 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顺序按照第1到第2标段顺序进行,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后续标段中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或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1名中标候选人推荐)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人民币235万元,二标段人民币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3.3.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4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不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勘察资质,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满足上述“勘察设计类资质”单位不得多于两家。即投标人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资质类别及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招标项目。

(4)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上述规定的“设计类资质”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下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链接诚信库,营业执照有效(含联合体各方),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资质要求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链接诚信库,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含联合体各方),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链接诚信库,职称证书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书按招标文件承诺书格式要求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承诺书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务合同及退休证书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链接诚信库,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有效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投标内容

项目勘察、新增耕地面积规划、土方、新增耕地、泵站及配套高压线路、桥、涵、闸、防渗渠道、低压节水管道、砼道路、林网、农田退水循环利用、所有规划的建筑物均核查是否占用耕地、永久性基本农田等禁止建设区、招标节余资金增补项目等措施的方案设计(工程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时提供)。

设计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工作成果,服务期与施工同步。

注:电子标工期填写“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方案应符合甲方要求,并通过国家(如被抽评)、省、市专家评审,配合完成方案报批。勘察文件满足设计与建设需要,初步设计应符合国家和省及行业规范要求,达到施工图纸深度,通过上级评审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90 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

注: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勘察、设计方案

勘察设计方案为暗标,勘察、设计方案采用A4页面,无页眉、页脚、页码;各级标题和正文均为宋体图表文字不限制)字号不限制,1.5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均按2.5cm设置。编制内容不得超过500页(含500页),超过500页的否决其投标。各投标人不得在勘察、设计方案中明示或暗示其企业或个人信息,要求在封面、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图案和人为标记等,如: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公司徽标、专用网址、电子信箱代号、不得涂改文字、更改字条等,加阴影、水印、颜色、加边框等标记。故意连续出现错别字,加插空白页,斜体等,之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等。勘察、设计方案中图表可采用彩色件,但内容不得存在明示或暗示企业或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将否决其投标。

 

 

 

 

 

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序号

赋分项目

赋分依据

赋分值

1

技术部分

44

2

投标报价

40

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6

合计赋分

100

序号

项   目

评审内容

分值

技术评标标准

44

1.1

对本项目的理解、总体设计思路(8分)

对本年度项目的理解准确、深入、全面,得4分;总体设计思路明确切合实际,得4分。

8

1.2

规范标准(3分)

采用的依据(规范标准)全面准确,且完全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

3

1.3

内容描述、技术线路  (7分)

对勘察与规划设计主要内容描述准确、详细、全面,得4分;技术路线清晰、准确,得3分。

7

1.4

重点难点分析(8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全面,得4分;主要对策措施正确合理可行,得4分。

8

1.5

设备配置(3分)

工作主要技术装备配置、工具,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应用满足勘察设计需要,得3分。

3

1.6

进度控制(4分)

对勘察进度、初步设计计划进度,时间控制合理,得2分;保证措施切实可行,得2分。

4

1.7

质量控制(4分)

对勘察与规划设计质量目标明确合理,得2分;质量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得2分。

4

1.8

后续服务工作(3分)

后续服务工作承诺安排有序全面,得3分。

3

1.9

合理化建议(4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得3分;合理化建议充分,得1分。

4

投标报价

40

2.1

报价得分(40分)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Q1+B×Q2

Q2=1-Q1, Q1取值为10%、15%、20%;Q1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定价格评分为40分。

①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

②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2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投标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注: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40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6

 

3.1

 

投标项目负责人资历(4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有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类似业绩是指: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其他农田水利设计。规模要求:一标段建设规模要求为 4 万亩或总投资在9000万元及以上二标段建设规模要求为 1.6 万亩或总投资在48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中项目负责人以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具体内容的,不予得分。

4

3.2

投标人选派的其他人员执业资格、人员职称

(8分)

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专业配置(规划、测量(测绘)、水工结构、造价)每个专业提供一名专业人员得1分,重复人员不得分,最高得4分相应的国家注册或执业资格证书,指注册土木工程师(工程规划)、注册测绘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一级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上述专业人员中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上述人员提供人员执业资格证或注册证、职称证书以及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不满足评分要求的不予计分。

8

3.3

企业业绩

(4分)

投标人从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有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4分。(类似业绩是指:农业综合开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土地整理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其他农田水利设计。规模要求:一标段建设规模要求为 4 万亩或总投资在9000万元及以上二标段建设规模要求为 1.6 万亩或总投资在48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中,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4

备注:

(1)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表中“提供的资料”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对所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任意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4)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符合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5)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1月11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2电子招投标平台及投标工具使用费1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土地整治和农田建设不见面交易系统使用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工,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工,电话:0517-8099605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

7.2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土地整治和农田建设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支科长  

电    话:0517-897259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成工

电话:15351713671

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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