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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中医院后勤综合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合肥市 其他 2025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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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中医院后勤综合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EEFN001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西县中医院后勤综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9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18日17:30。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变更为:2025年9月19日10:00。

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一、采购需求前附表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肥西县中医院后勤综合服务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而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保安服务许可证》的核发对象为专业保安服务企业,对应的行业分类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答复: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修改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联合体任意方)四、其他人员2.具有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满分1分”。根据我国电梯维修行业市场实际情况,实际持有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大多集中在电梯生产厂家的技术研发、核心维修部门。而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后勤综合服务”中的电梯维保,核心需求是对医院现有电梯进行日常巡检、常规保养、基础故障维修等标准化服务,此类服务的技术要求与“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所对应的深度维修能力不完全匹配。若将该高级证书作为评分项,可能导致符合日常维保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因人员证书等级问题被排除在有效竞争之外,不符合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删去“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相关规定,对于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明确要求“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根据电梯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梯维修工职业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级(高级)属于“具备独立复杂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等级”,而非“最高级别”。医院电梯维保不是简单的日常检查,涉及机械故障排查、检修、电气系统调试、应急救援处理等复杂工作。四级、五级很难独立完成以上复杂工作。本项目人员要求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且设置为得分项,不是门槛项,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获得相对应的分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3.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行业被划分为“物业管理”。然而,磋商文件要求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公司)和电梯维保资质(电梯维保公司),且服务内容包括消防维保。可知保安服务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代码L72);电梯维保属于“制造业”(代码C34)或“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消防维保涉及“消防技术服务”(代码M7452),与物业管理(代码K7020)无直接关联。本项目实际服务内容涵盖保安、电梯维保、消防维保及绿化养护,属于多领域综合服务,但磋商文件强行归类为“物业管理”,与实际需求不符,涉嫌行业分类错误。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明确规定:保安服务(C0821)属于“安全服务”;电梯维护保养(C0822)属于“机械设备维护”;消防设施维护保养(C0823)属于“消防技术服务”。以上均不属于“物业管理”范畴。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要求具有保安队员38人,从整体服务内容来综合衡量,建议将行业修改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答复:所属行业“物业管理”修改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技术资信评分包含“消防维保服务方案”(分值10分),但未明确要求联合体成员具备消防维保资质。磋商文件明确要求保安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但是保安公司和电梯维保公司不具备消防维保资质,也不具备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对于消防维保的一些资质要求,因此消防维保的要求条件不适合本项目,属于资质要求混用。建议将四、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安保队长、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外等),满分19分:1.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满分1分。修改为:1.建(构)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满分1分。建议将6.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7分。修改为:6.具有四级及以上建(构)物消防员证书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6分。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资质混用。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未设置消防维保服务方案(分值10分)。本项目人员要求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且设置为得分项,不是门槛项,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获得相对应的分值。

5.评分办法中:四、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安保队长、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外等),满分19分:疑问说明:当前条款存在要求过高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人员不得兼任”导致需配置多名专职人员,大幅增加人力成本,尤其对于中小型项目或服务团队而言,人员配置压力较大;二是部分证书(如注册消防工程师、电梯维修工高级证书)获取难度高、周期长,市场持有量有限,硬性要求专职人员持有易导致符合条件的响应方较少,降低竞争充分性;三是实际工作中,部分岗位工作内容存在交叉(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电工作业),允许人员兼任可提升工作效率,避免人力资源浪费。建议修改:为兼顾合规性与实操性,建议调整为“人员可兼容,同一人员持有多个以下证书可按证书类别累计计分,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本项目服务范围为肥西县中医院新区和派和路门诊部,人员要求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且设置为得分项,不是门槛项,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获得相对应的分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6.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明确指出对肥西县中医院新区44台电梯(其中直梯36台,扶梯8台)实行半包服务及派河路门诊部2台直梯实行全包式维保服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41号)附件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电梯修理作业(电梯修理作业项目包括修理和维护保养作业)需持电梯修理T证,未要求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作业)”,然而评分中设置了3分要求3名人员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属于评分要求过高。建议将评分内容人员配备(联合体任意方)四、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安保队长、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外等),满分19分:5.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或高压电工作业)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修改为:5.具有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4分。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高压电工作业)与电梯维保中的电气系统检修、故障排查等关键环节直接相关,属于“履约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合理评价范畴,未违反“不得设定与项目无关的资格条件”的禁止性规定。若维保人员仅持有电梯修理T证而缺乏电气作业资质,在处理电梯电气故障(如短路、漏电、接触器故障等)时,可能因操作不规范导致设备损坏、停运,甚至引发触电、火灾等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增设电气作业资质要求,是采购方基于“安全优先”原则对维保服务质量提出的合理保障措施。人员要求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且设置为得分项,不是门槛项,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获得相对应的分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7.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电梯维保服务涉及肥西县中医院新区和派和路门诊部。我公司结合两个院区的实际管理需求,认为配置2名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证证书,分别专属服务一个院区,完全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建议将评分内容人员配备(联合体任意方)四、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安保队长、消防维保驻场人员外等)3.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证证书,每人得1分,满分4分。修改为:3.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证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4分。

答复:修改为: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证证书,每人得2分,满分4分。

8.招标内容:第一章-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疑问:因本次招标涉及46台电梯日常维保保养,且电梯设备生产商均为大型企业,我方认为以上条款存在排他性、歧视性或不合理限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建议修改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不宜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情况,本项目不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明确要求,主管预算单位应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经充分评估,判定为适宜中小企业承接的项目。医院电梯维保服务虽涉及专业技术,但并非技术壁垒极高、仅大型企业可承担的范畴。众多中小企业在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与专业团队后,完全有能力提供高质量的电梯维保服务,符合政策中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促进其发展壮大的导向。

9.招标内容:第一章-第二条、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同时具有以下(1)和(2):

(1)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具有以下资质之一:①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同时包含以下内容: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②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同时包含以下内容:1)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疑问:因本次招标涉及消防维保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本次招标未设置消防维保服务特定资质要求。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及其配套执行政策,本项目招标资格要求增加投标人须满足: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截图和书面承诺书),且单位服务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应急管理部制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10.招标内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条、服务需求,疑问:本次招标涉及安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消防维保服务、绿化养护四个服务需求,安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消防维保服务均为行政许可制度,都需要特定的资质证书,目前市面上均有上述三项资质或上述两项资格的单位少之又少,本项目为医院性质,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为保证设施设备人员安全,保障项目顺利进行,保障民生安全,建议针对不同的服务分标段招标。建议:安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消防维保服务、绿化养护四个服务分标段招标,以便使用单位可以获得最优的服务。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本项目合标段招标模式是基于医院后勤服务“协同性、整体性”需求的科学设计,通过“联合体”机制解决资质匹配问题,通过“统一管理+综合评审”保障服务质量,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效率要求与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分标段招标不仅会增加管理成本、削弱协同效应,与项目核心目标相悖。

1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2.2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90分)人员配备(联合体任意方)四、其他人员2.具有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满分1分。”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根据我国电梯维修行业市场实际情况,实际持有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大多集中在电梯生产厂家的技术研发、核心维修部门。而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为“后勤综合服务”中的电梯维保,核心需求是对医院现有电梯进行日常巡检、常规保养、基础故障维修等标准化服务,此类服务的技术要求与“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所对应的深度维修能力不完全匹配。若将该高级证书作为评分项,可能导致符合日常维保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因人员证书等级问题被排除在有效竞争之外,不符合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议将“具有电梯维修工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满分1分。”修改为“具有四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分,满分1分。”

答复:按磋商文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相关规定,对于医院、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明确要求“维保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根据电梯安装维修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电梯维修工职业等级分为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三级(高级)属于“具备独立复杂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等级”,而非“最高级别”。医院电梯维保不是简单的日常检查,涉及机械故障排查、检修、电气系统调试、应急救援处理等复杂工作。四级、五级很难独立完成以上复杂工作。本项目人员要求设置合理,符合项目实际,且设置为得分项,不是门槛项,供应商提供相对应的证书获得相对应的分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12.删除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本项目采购人允许消防维保部分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13.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超过2家”修改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量不超过3家”。

更正日期:2025年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中医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青龙路与站下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68836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3211室

联系方式:0551-68825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腾飞

电话:0551-6882507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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