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5-703
因襄阳设施农业分部施工需要,我项目采购一批有机肥,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收货地点 | 备注 |
1 | 有机肥 | NY-525 |
| 吨 | 1000 | 湖北襄阳 |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省级化肥类登记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发票为免税或者其他发票按不含税单价商议。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NY/T 525-2021)的技术指标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
4.货物验收方式
计数验收,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 15 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6 日至当月 15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三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9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90%;依次类推;
(3)本合同第一批供货结束后的六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10%,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10%,依次类推;
(4)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以及e订通(建行)、云数(中行、邮政)、航信(中行、微众银行、浙商银行)、简单汇(浙商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5)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产业拓展分公司
联 系 人:杨辉 电话:18710865327
到货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高新区团山镇黄庄村黄庄北巷有机多多示范农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产业拓展分公司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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