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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征集公告

河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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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

征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建设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征集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

2.2 项目编号:XDZB132-008

2.2 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3 征集范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项目拟邀施工总承包投标单位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及室外工程(含场区内道路硬化工程等)等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合同内所有内容止。

2.6 质量标准:合格。

3.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营业执照: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征集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资质要求:征集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5信誉要求: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征集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6 征集申请人业绩要求:

本次征集要求征集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近5年(2020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前)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在20000万元(含)以上或建设规模在4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类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1.7 征集申请人人员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项目经理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在确定中标人时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指征集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在20000万元(含)以上或建设规模在4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类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1.8 能力要求:征集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

3.1.9 其他要求1: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书面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1.10 其他要求2: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征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5月19日18时30分00秒---2025年5月24日18时30分00秒

4.2获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4.3 获取方法:

(1)征集申请人携带下述资料审核:

1)购买征集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征集申请人节假日期间购买征集文件应提前电话联系。

4.4 征集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5.征集文件的递交

5.1 征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30日12时00分,5.2 递交方法:现场或邮递递交。

5.3 递交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15室。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征集文件,征集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1. 其他公示内容

1)监督部门

本项目征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相关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2)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含差旅费等)及食宿费用由最终中标人支付。

8.联系方式

征 集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一三二处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 系 人:孙工

电话:0312-7131516

征集人主管部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北局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311-85369086

征集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

邮编:100048

联 系 人:闫工、李工

电话:13381157776

传真:010-6879812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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