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面向航空港区绿电高质量发展的增量配电网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面向航空港区绿电高质量发展的增量配电网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面向航空港区绿电高质量发展的增量配电网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304
2.3 项目概况:为助力航空港区绿电高质量发展,围绕航空港区增量配电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坚强的电网物理底座,促进绿电消纳、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拟制定增量配电网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
2.4 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提供面向航空港区绿电高质量发展的增量配电网顶层设计与实施路径研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报告编制、成果汇报及修改完善、最终成果提交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且直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2.6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电力,服务范围须包括规划咨询(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供应商名称,备案专业、服务范围等)。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电力(或能源)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电力(或能源)专业咨询服务类业绩。
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2)公示公告截图或发票,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公示公告截图,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或
②任意金额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5.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号楼东单元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371-68682670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电话: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号楼西单元
投诉电话:0371-60600715
邮箱:fztzj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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