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莲花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招标人为莲花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筹备。本项目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 对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与施工图设计、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莲花县县城第二水厂、寒山水厂和神泉水厂等三座水厂间的连通工程;县城第二水厂备用水源取水、输水工程;寒山水厂取水、输水、配水工程;神泉水厂取水、输水、配水工程。主要包括:敷设水厂连通管46.03 km、改造取水陂坝1座、新建取水泵房1座、新建取水浮船2座、敷设输水管13.88 km、新建加压泵站2座、敷设配水管122.89 km。
2.2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3 招标金额:本项目总投资额1.39亿元,勘察设计招标控制费率为2.0%(最终勘察设计服务费用结算以项目上级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乘以投标人报价费率计算,服务费用结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2.4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勘察设计规范。
2.5 设计工期: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招标与施工图设计(不含相关部门的审批时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招标与施工图设计、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土保持报告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投标人近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开标前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信用平台公示且信用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的有效, 其他视为无效。水利资质企业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平台水利勘测设计单位企业名单为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8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9、投标人被“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 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8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 http://***/)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 不见面开标 ”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2) 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够熟练地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 内必须完成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密完成,解密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申请异议后30分钟内,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6)意外情况的处理:
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 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一) 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
(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暂停 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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