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2549
项目编号: NXJY-2025-ZC12
项目名称: 固原市财政局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14228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4228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一标段 | 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一标段)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21260 | 详见招标文件 | 442520.00 | |
| 二标段 | 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二标段)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42530 | 详见招标文件 | 485060.00 | |
| 三标段 | 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三标段) |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247610 | 详见招标文件 | 495220.00 | |
| 数量合计: | 711400 | 预算合计: | 14228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8)自治区分公司有专门的农业保险管理部门,至少配备5名农业保险等相关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核损理赔和风险管理能力; (9)自治区分公司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10)在参选区域依法依规设立了独立的分支机构和独立的业务科室及岗位,具有完善的基层(乡镇级)服务网络及服务站点(行政村级); (11)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承诺能够与宁夏农业保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对接; (12)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双方可协商对有关条款进行调整; (13)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3年内未因农业保险业务受到相关法规及行政处罚; (14)承保机构总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大于180%,综合费用率应控制在20%以内;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活动。 2.以上所要求资质证件均为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能满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人可参加本项目任意标段,但仅可中其中1个标段;如已中1标段,则自动放弃2标段中标资格,2标段中标候选人按排序顺延;以此类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2-13 00:00:00 至 2025-12-20 00: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3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5-12-23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 0954-2088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浙商国际18号楼308室
联系方式: 15109697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金豹
电话: 0954-208860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杜鹏
电话: 15109697655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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