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燃机 EPC 项目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电建一公司)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燃机 EPC 项目设计监理&咨询服务 |
3 | 项目建设地点 | 哈萨克斯坦 |
4 | 项目建设规模 | 燃气发电站 |
5 | 采购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 |
6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7 | 分包方式 | 服务分包 |
8 | 考核工期 | 详见采购文件 |
9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依据采购人提出的总体技术要求,并严格遵守国际公认的规范、标准以及哈萨克斯坦规范、标准和法规的最新版本要求,完哈萨克斯坦阿特劳燃机EPC 项目设计监理&咨询服务项目的初步设计、转化 、国审、施工图、竣工图等各阶段的设计监理和设计咨询服务。 |
10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检合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2.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环境管理保证体系; | ||
3.具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雄厚的资金实力; | ||
4.具有解决突发事件及例外事件较强的能力; | ||
5.响应单位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银行出具相关信用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 ||
6.响应单位在近 5 年内无发生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或因响应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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