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线下驻点推广营销服务项目(扬州专项)供应商征集公告
因业务开展需要,现启动“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线下驻点推广营销服务项目(扬州专项)”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购标的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线下驻点推广营销服务项目(扬州专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网页截图)。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无
(三)服务内容
1.根据我方需求,完成指定商圈/商户/企业/园区/写字楼/展会/交通枢纽/景区等驻点场地洽谈;商圈如:文昌金鹰、时代广场、万象汇、中集文昌、京华城、京华城Rmall、星耀天地、昌建广场、五彩世界、万达广场、金阳光广场、宝龙广场、吾悦广场、SM城市广场、金鹰江都店等。
2.提供驻点推广活动所需台卡、桌贴、展架、海报、桌椅、桌布等物料;
3.负责驻点过程中与物业/商户维护关系,处理突发状况;
4.为本项目配备1人,负责对接项目需求;
(四)其他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该项目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报价要求:按实结算,包含税费,税率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而调整。
3.验收标准:完成指定商圈/商户/企业/园区/写字楼/展会/交通枢纽/景区等驻点场地洽谈,并且每场驻点推广活动顺利完成;
4.合同文本:经甲方法律合规部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
5.采购结果有效期:2年;
三、相关说明
(我行的工作方式及责任义务)
(一)本公告内容为我行采购相关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招标)公告或采购(招标)文件为准。
(二)我行将对供应商意向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我行将根据项目进度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进行技术交流;通过报名审核并不等同于纳入本项目候选供应商范围,我行还将结合实地考察、风险评估等措施对候选供应商进行筛选。未通过审核的,不另行通知。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中如有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技术交流的,我行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限制其后续参加我行采购项目。
(四)所有报名供应商均视同为已无保留地同意我行在采购业务范围内使用其报名信息。
四、报名资料及提交方式
(一)报名资料
1. 参与意向报名确认函及授权书;
2. 供应商重点信息表;
3. 资格条件所需的材料(与重点信息表中相同的材料不用重复提交);
4.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内容为准,须提供查询截图。
5.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截图。
(二)提交方式
登陆路径: 招商银行一网通官网-今日招行-采购平台;
登陆网址: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我行供应商,请访问下面地址完成注册请点击跳转;
""如果您已经是我行供应商,请访问下面地址登录系统进行响应报名;请点击跳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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