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彝良县龙安镇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
补遗通知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已将昭通市彝良县龙安镇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变更为“(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标书。”的内容。
二、 此次补遗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满足15日,原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00时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予以理解。
注:补遗文件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文件所作的解释为准。
彝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云南立培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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