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5778 | 项目名称 | 华盛峰荟名庭二期230号商铺物业 |
起始日期 | 2025年07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7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碧澜路华盛峰荟名庭二期230号商铺 |
面积/数量 | 502.17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70月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44.5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2年起租金逐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3、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龙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5、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6、物业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物业主体结构,影响物业使用安全;7、征得出租方同意后允许转租;8、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承租方按实际情况结算;9、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承租方须另外向出租方缴纳用电押金:以3个月用电平均数收取2个月为用电保证金;10、租赁押金: 3 个月租金(以最后一年月租计算);11、承租方为不涉及粉尘、喷油、危险化学品生产、电镀、电池、珍珠棉、泡沫、家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12、承租方承租后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可更改租赁用途;13、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14、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15、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16、承租方需对房屋线路进行检测检查,并安装合格安全的用电设施,所有装修整治投入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17、二次消防由承租方自行申报;18、承租方股东自愿以连带保证方式为承租方的履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至租赁期满后两年。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有房产证,权利人为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已转让给出租方,属于出租方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物业按现状出租。2、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3、竞价加价幅度是以1元/平方米/月或1元/平方米/月整的倍数增加为最小单位。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5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未被吊销或注销,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为准)且注册资本人民币在200万元(含)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2、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经营异常、司法判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网站查询中无被执行记录。3、意向承租方提供企业2022年纳税证明,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即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6.企业2022年纳税证明;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8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联系人 | 杨小姐;王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409104;0755-2692295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观澜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物业查验、知悉并且了解物业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承租方不得以未查验物业、不了解物业瑕疵等为由向出租方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租赁押金(租赁押金)的要求;2、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4、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交纳租赁押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条款见留存在交易实施机构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6、房产证载用途为社区肉菜市场,现出租用途为商业。7、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当月租金。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3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