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绩效评估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50556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绩效评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安徽建筑大学)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0号(联合体成员: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成交金额:壹佰肆拾捌万元整(14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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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绩效评估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指导项目实施方案变更,负责编制变更方案。评估地方承诺配套资金到位率、中央资金预算执行率,核查是否产生新增隐性债务、资金使用规范性及项目管理制度的健全性;评估绩效期内已消除的黑臭水体数量(含成效验收材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情况、其他控源截污措施工程量目标实现情况;评估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项目验收合格率;评价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形成符合国家部委绩效评估要求的技术报告。
服务要求:完成绩效评估报告通过甲方验收、变更方案得到主管部门认可、六安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通过国家验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评估验收止。
服务标准:形成符合国家部委绩效评估要求的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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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明生、张运初、傅孝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37。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联系电话:0564-5150911。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六安市长安南路生态环境局大楼
联系方式:0564-5158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3377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64-3377949
十、附件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