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已由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 ( 迁行审投资备字 [2026]211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迁安市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迁安市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零碳迁安虚拟电厂光伏发电及储能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 G1302832600202001 项目预算:254975.61万元 最高限价:254975.61万元 建设地点:迁安市全域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屋顶及附属场所分布式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 577MW(光伏发电每个点位不超过6MW),分布在199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一般工商业屋顶及附属场所,配套储能172MW/344MWh,同时构建虚拟电厂平台设施。项目建成后年设计光伏发电约7亿千瓦时,储能能力344MWh。 工 期: 1095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含199处点位分布式光伏(总装机577MW)、配套储能172MW/344MWh、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运维管理、系统调试、各项试验检测、并网手续办理、平台开发部署、竣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缺陷责任期内全部维保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须满足)。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资质 和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1 )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 3 )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评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 投标人评标时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7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联合体时牵头人提供)【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8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23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或光储一体化项目EPC业绩,且投标人在该EPC项目中承担工程总承包、施工或设计任一角色( 提供业绩均需附合同扫描件 )。 3.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供配电)执业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2026年 9 月 18 日 8:30至2026年 9 月 23 日 23 : 59 (北京时间,下同) 之间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无需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唐山市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CA证书办理: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证书,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FCA、CQC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 注: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采购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开标的,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4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始, 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 7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受理人: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韩志华 ,联系电话:0315-7277606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5-7689578; 电子邮箱: ttxs20240828@[链接]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0元。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迁安市智航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广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迁安市 地 址: 迁安市永顺街道汇元路 21号 邮 编: 064400 邮 编: 064400 项目负责人 : 杨文夺 项目负责人 : 韩志华 项目负责人 电话: 19133358856 项目负责人 电话: 0315-727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