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区棚户区改造一期、棚户区改造二期和南沟棚改财务决算代编 |
采购人 | 重庆鸿亿置业有限公司 |
投资审批项目 | 是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服务内容 | 对重庆鸿亿置业有限公司棚户区改造一期、棚户区改造二期和南沟棚改项目开展财务决算代编工作。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未收到监管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处罚。(注:中介机构自行做出承诺,加盖公司鲜章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网上。) 4.若为分支机构,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总公司(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报名参选,且发出授权的总公司(所)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报名参选。(注:中介机构如有此情况,授权书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网上。) 5.报告审核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
服务时限说明 | 收到个项目结算报告后30日内出具代编成果报告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服务费参照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中计件收费参考标准中基建竣工财务决算执行。 结算原则为:单个项目财务决算金额100万元(含)以下按2100元/个包干计取,财务决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按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参考标准(2015年)的通知》(渝会协[2015]36号)文件确定的基建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计件收费标准计算,最终以财务决算金额为基数进行结算。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6-18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鸿亿置业有限公司(15736632497)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关于选取区棚户区改造一期、棚户区改造二期和南沟棚改财务决算代编单位的采购方案(鸿亿).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