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任交告〔 2026〕 17 号 ) 任交告〔 2026〕17号 2026/09/29 经任丘市人民政府批准 , 任丘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 ( 幅 )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 出让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6303 | 宗地总面积 | 5975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会战道西侧,渤海路北侧,局机关院内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 1且小于等于1.8 | 建筑密度 ( % ) | 小于等于 20 |
| 绿化率 ( % ) | 大于等于 35 | 建筑限高 ( 米 ) | 小于等于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二类 ) | 59752.7平方米 |
| 保证金 | 1222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 号 | 1300726BA0044 |
| 起始价 | 24445.7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 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 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 和公证授权。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以及不符合 法律法规和其他 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联合申请的, 各方须同时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 金不 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 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竞买人确保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土地出让后,土地竞得人应与非经营性公共设施的行业管理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及非经营性公建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 签订配套 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明确建设主体、建设方式、建设标准、开(竣)工时间、产权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交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 其中独 立用地的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应当在首期开发建设并同步实施。其他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事宜按照沧州市《关于加强城市居住社区非经营性 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沧政办字 〔 2022〕3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须符合《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 2024年本)》。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 了拍卖 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 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商品房销售价格按任丘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8室 获 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6年9月30日 至
2026年10月20日 到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18室 向我 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 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 中心 将在
2026年10月2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定于
2 026年10月21日10时00分 在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年10月20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出让 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 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2.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 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3. 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 合同签订后,土地受让人在 30日内缴纳至土地出让金的50%,一年内缴清剩余全部土 地出让金。其中,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后缴纳的价款,属于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需按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 民银 行公布执行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 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 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 工。 5.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在 2026303号宗地内提供17697.86平方米回迁房用于市政府回购安置拆迁户,回购价格5340元/平方米。详细安置情 况向渤海路办 事处咨询,竞得人竞得土地后与渤海路办事 处签订《关于 2026303号宗地回购安置房协议》。 6.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宗地内的地上物、附着物的拆除 以及 地上的管线迁移工作由渤海路办事处完成。为保障周边区域通行 需求,该项目建设实 施时,地块内部分道路需保留,必须改造的,改造后不得低于改造前的现状标准,项目建成后的道路及相关设施的维修改造由渤海路办事处组织及协调。 予以保留的道路详见 2026303号宗地勘测定界图。 7.其他 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任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 18室 、任丘市渤海东路 27号 联系电话: 0317-2269807 、 0317-2222062 收款账户 :任丘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土地出让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丘支行 开户账号: 1305016992080000 2861 任丘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