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家庄海
关技术中心电梯采购
项目
招标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电梯采购
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
254
万元
;
最
高
限价
:
1
91
万元
4.项目单位: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
5.采购需求:
本次电梯采购安装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电
梯
四
部,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生
产采购、供货、
电梯运输(含保险)到指定地点、设备的二次搬运、
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售后服务、保
修等内容,包括施工过程
中的旧
电梯
拆除
(含拆除的旧电梯吊装、搬运到招标方指定地点妥当放置)
,基坑、井道、
进口大理石
门套
保护
等施工,
垃圾清运,轿厢摄像头,
电梯轿顶专用空调
,
高峰运行功能
,
电梯断电自动平层、
新电梯未投入使用前的轿厢防护及各
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同步开展电梯设备生产和基坑、钢结
构等配套设施建设,电梯设
备
生产时间
不得超过
6
0
天
,同时从基坑、钢结构建设、电梯安装到政府相关部门验
收并办理使用证时间
不得超过
60
天
。
以上内容需在合同签订后第
120
日历天内完成
设备生产、运输、
拆除旧电梯、
安装和验收过程并交付使用。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是制造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
共和国特种设
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②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若为新版证件,以上两条,供应商只需提供《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
: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
3.2
供应商是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电梯生产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若为新版证件供应商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 ②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或新版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
3.3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
本项目接
不
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详见时间场地信息补充文件。
2.下载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
(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
登录河北省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
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