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 65310025092900431005)
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项目编号:65310025092900431005)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招标人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英吉沙县
2.项目规模: 新建兴旺路,机动车道宽15米,长472.176米;新建四中五中道路,含光明路北延及四中北侧支路2条道路,其中光明路北延,道路宽度33米,机动车道宽15米,长642.193米,四中北侧支路,道路宽度15米,机动车道宽7米,长452米:改扩建英也路机动车道宽度13米,长度1876.903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0025092900431005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招标范围: 新建兴旺路,机动车道宽15米,长472.176米;新建四中五中道路,含光明路北延及四中北侧支路2条道路,其中光明路北延,道路宽度33米,机动车道宽15米,长642.193米,四中北侧支路,道路宽度15米,机动车道宽7米,长452米;及人行道等附属设施。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1400万元(含)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第一部分内容齐全信息完整)、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验收单或竣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接收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1)业绩须是在网站可查询到的,并备注网址,附网站查询完整截图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业绩;(2)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新企业不要求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项目。3、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提供财务报告附注即可。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4、信誉要求:在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xinyongfuwu/?navPage=4)%E6%9F%A5%E8%AF%A2%E2%80%9C%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2%80%9D%E3%80%81%E2%80%9C%E6%8B%96%E6%AC%A0%E5%86%9C%E6%B0%91%E5%B7%A5%E5%B7%A5%E8%B5%84%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5%AF%B9%E8%B1%A1%E5%90%8D%E5%8D%95%E2%80%9D%E3%80%81%E2%80%9C%E5%AE%89%E5%85%A8%E7%94%9F%E4%BA%A7%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2%80%9D%EF%BC%9B%E5%85%A8%E5%9B%BD%E5%BB%BA%E7%AD%91%E5%B8%82%E5%9C%BA%E7%9B%91%E7%AE%A1%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5%B9%B3%E5%8F%B0(http://jzsc.mohurd.gov.cn)%E6%9F%A5%E8%AF%A2%E2%80%9C%E9%BB%91%E5%90%8D%E5%8D%95%E2%80%9D%E5%8F%8A%E2%80%9C%E5%A4%B1%E4%BF%A1%E8%81%94%E5%90%88%E6%83%A9%E6%88%92%E8%AE%B0%E5%BD%95%E2%80%9D%EF%BC%9B%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 (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注:需提供网站完整截图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放入作为废标处理(信誉要求仅限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网站查询结果不予认可。中标结果公示前招标人将对排名前三的中标候选人的信誉记录核查,一旦发现存在信誉记录造假或不真实的情况,将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资格)。投标企业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可通过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自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有效期需在招标活动时效范围内,将原件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人社部门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开具联系方式:英吉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努尔麦麦提·穆合塔尔、0998-3633856,地址:英吉沙县和谐路009号。5、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2)投标人须提供中标后所报项目管理人员(主要人员指项目施工配备人员)到场履约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所报人员与现场人员不符,招标人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力。(3)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班组成员必须是本公司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6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社保证明是指: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到 2025年12月22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英吉沙县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英吉沙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米尔古丽 |
联 系 人:乔成江 |
联 系 人:袁明 |
电 话:18099557622 |
电 话:18899501508 |
电 话:0998-3620551 |
2025年12月02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