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POWERCHINA-0132003-250071
因中国电建江西水电公司综合能源工程公司海丰县梅陇镇150MW渔光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PE管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5: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PE管(顶管用) | Φ200mm(厚度14mm) | 1700米 | |
2 | PE管(顶管用) | Φ75mm(厚度7mm) | 2000米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轮竞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5年7月30日前。
3、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
4、质量标准或要求:所供产品符合满足南网标准。
5、质保期:2年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比价响应。)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及注明生产周期时间。
8、成交确定原则:满足到货要求的前提下,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直接扣除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应按每迟交三天,按迟交货物的合同价的1%计收,违约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0%,卖方仍应继续履行交货义务和履行服务。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因不能履行合同对买方会造成巨大损失(含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商誉损失、违约赔偿、黑名单、投标限制、重购成本加大、市场风险等),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卖方承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10、投标保证金:2000元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综合能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广州路2088号
邮编:330201
联 系 人:喻凡
电话:15270904669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