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320100FB00724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秦淮区教敷营36、38、40号(状元境73号)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秦淮区教敷营36、38、40号(状元境73号)房产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1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秦淮区教敷营36、38、40号(状元境73号)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2.3 建筑面积(㎡): 775.48(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1995年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不得用于住宿、教育培训、金融服务、足疗、棋牌室经营、电动车销售、KTV、网吧等)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1-4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原合同于2025年10月18日到期,房屋移交由出租方负责。(如房屋未于原合同到期日腾空,则以出租方通知房屋实际可交付时签订租赁合同)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55.0000 | |
3.2 租期(月): 60个月 (无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 | |
3.4 租赁押金(万元):55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如不按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及时交纳房租的,逾期视为放弃承租意向。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因违反相关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终止的,一年内主动提出终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所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6)意向承租方不得为空壳公司(提供的营业执照在注册地址没有实际经营或无法提供纳税、营收证明被视为空壳公司的); (7)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书》; (8)意向承租方须提供银行开具的个人征信证明; (9)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10)意向承租方在与新工集团及下属各企业的合作中没有纠纷; (11)意向承租方在过往经营活动中未有欠租、恶意竞标、违约等失信行为; (12)意向承租方在与我集团的其它合作中,没有发现转租、业态不符、不服从我集团各项管理规定等行为的; (1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用于住宿、教育培训、金融服务、足疗、棋牌室经营、电动车销售、KTV、网吧; (14)意向承租方经营餐饮实际经营年限不低于8年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意向承租方提供近三年相关纳税证明; (16)接受报名材料时间:公告期内上午9:00-下午17:00; (17)意向承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同“接受报名材料时间”。 | |
5. 其他要求: | |
(1)租金增长方式:前2年租金不变,第3年、第5年分别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承租方须在获取承租资格后规定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安全责任补充协议》。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及出租方主管部门对租赁房屋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
6. 其他说明 | |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吴昊 | |
联系电话: 18151925658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佛心桥37号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唐女士 | |
联系电话:025-89698721 | |
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