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1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1,501,220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编号:001 广汉市七一学校改扩建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补遗 各投标申请人: 1、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0.17 其他要求”编列内容修改为如下: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7 其他要求 1、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有前后矛盾或不一致的,以及工程量清单、图纸中包括项目名称、工期等(除与工程量相关的数据以外)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均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述为准。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在整个开评标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系的畅通,若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通讯联系不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工程任务较为紧迫,为尽快推进项目,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做好清标工作,若清标量与图纸量有较大差异,请网上质询,我们将在开标前予以公开修正、回复。中标后若有异议,这就属于中标人风险范围,结算时不予修正。 4、施工方踏勘现场时,注意我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等,与规划实施总图不一致之处均为项目施工中须拆除物,项目实施时施工方可利旧使用,其拆除、外运等相关费用在投标总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单独计费。 2、本次招标补遗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招标人:广汉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05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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