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实施方案已由苏水河湖【2022】6号文批复,2025年度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来自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2025年度工程施工监理1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管仲镇、淮河镇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清退区面积约30.22km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圈圩清退等。
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概算投资约10410.93万元。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等别为Ⅲ等。计划总工期为10个月。
2.3本招标项目监理范围:本次监理招标共分3个标段。
监理1标为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施工1标施工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设计变更等),以及工程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对应监理费概算约61.2万元。
监理服务期限: 约 300日历天(电子投标文件中填30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协议书;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相关证书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己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 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须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项目总监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委托代理人相关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其他资料”】。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拟投标单位于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7月10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全省统一主体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下同);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1.2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商务:8分;资源配置:14分;监理大纲:48分;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水利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额≥50万元的监理业绩(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有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企业业绩与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 | 4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水利工程监理单项合同额≥5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四方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前述证明材料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一致,如果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企业业绩与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重复计分。 | 4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配备 | ①投标人配备的监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含总监),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以注册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9分,每缺少1人扣3分,最低得0分。 ②除上述人员外,配备测量专业人员(2名及以上)、安全专业人员(提供学历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得3分,否则不得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计分。) | 12 | |
年龄结构 | 年龄在24周岁(含)以下和60周岁(含)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的得2分,每多超1人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2 |
监理范围及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依据及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机构设置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工作制度等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测量仪器设备 | 测量仪器设备配备合理,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监理控制措施 | (1)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现场旁站监理;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投资控制内容齐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8 | ||
文明施工、环保、保障农民工工资等监理措施 | (1)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环保(含大气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措施得力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合同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人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对本工程监理的合理化建议 | 针对本工程监理提出合理的实施意见、控制措施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 30 | |
合计 | 100 |
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盱眙县洪泽湖退圩还湖2025年度工程施工监理1标、监理2标、监理3标为同一批次招标,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3个施工监理标段中的1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次,并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或投诉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若被质疑或投诉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时,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将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盱眙县水务局0517-88213933
8.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5 根据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主体库系统切换时间从 2025 年 5 月 30 日 20 点起,至2025 年 6 月 2 日 12 点结束。切换期间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停止办理一切业务,切换后淮安本地主体库将停止使用。主体库系统切换及过渡期间,可能出现因系统原因导致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等特殊情况,因此,为保障本项目评标工作顺利开展,现明确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需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当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全省统一主体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河湖治理与保护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河湖堤防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7-8866692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系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话:025-8657048517314458268(公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