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大瑶山药业·瑶药非遗传承与精深加工标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金秀大瑶山药业·瑶药非遗传承与精深加工标杆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543001 | ||||||
招标人 | 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 | ||||||||
建设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经济贸易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驰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金秀大瑶山药业·瑶药非遗传承与精深加工标杆项目,项目用地面积 3606.23 m²,总建筑面积约 2264.34m²,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897.03 m²,地下室部分面积为1367.31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0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9月2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9 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8413696.65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杨冬青 证书编号:桂245151656951 身份证号:452231********0534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陆明艳,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6675, 身份证号:452226********39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多功能职业教育教学楼(B 楼)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59.39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8448521.08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蓝文诚 证书编号:桂245131443337 身份证号:450211********1633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唐杨兰,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8058, 身份证号:452231********002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新型建材产业园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5.04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6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三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8448815.74元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覃玉锦,证书编号:桂245070804248 身份证号:452731********5745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覃干群,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1405, 身份证号:452226********48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中建材五金家居商贸物流项目D区10-18#楼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69.70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94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广西展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不完整,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 ||||||||
公示媒介 | 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链接])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2120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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