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CG-202509100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乡市教育城域网链路租赁和校园安防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9-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增加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其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投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和总公司的有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及需求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服务范围 宁乡市71所公办幼儿园、108所公办小学、54所公办初中、12所公办高中(职高) 宁乡市62所公办幼儿园、100所公办小学、50所公办初中、12所公办高中(职高) 2 视频监控管理平台 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视频(约2.3万路) 全市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视频(约1.5万路) 3 校园安防监控运维服务 宁乡市教育局机关应急指挥平台和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摄像头的维护服务(约1.4万个) 宁乡市教育局机关应急指挥平台和全市公办学校(幼儿园)摄像头的维护服务(约1.1万个) 4 补充服务要求 / 新增:2.为保证教育城域网业务的不间断运行,项目过渡期(2025年1月23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由中标人按《宁乡市教育城域网链路租赁和智慧安防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向原服务单位结算城域网链路租赁及智慧安防项目相关的维护维修服务费用,该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备注:中标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与原服务单位的合同签订,若中标方不履行该项义务,甲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 其他 (以网上发布的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三)部分评审标准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 更正后 1 技术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现状及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现状分析;②整体架构设计;③项目实施方案;④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⑤信息安全保障方案;⑥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方案完整且可行性强的计18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3分,描述不清或欠合理或不可行或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现状及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①现状分析;②整体架构设计;③项目实施方案;④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⑤信息安全保障方案;⑥合理化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方案完整且可行性强的计24分;有缺漏项的每项扣4分,描述不清或欠合理或不可行或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2 企业实力 1、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等级认证,数据安全能力达到三级及以上的计4分,三级以下的计1分,未提供不计分。 2、投标人具有ISO27040数据存储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以上1-2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删除) 3 项目团队 1、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每个证书计0.5分,最多计1分。 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CISP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个证书计0.5分,最多计1.5分。 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CISP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计0.5分,最多计1.5分。同一人提供多项证书(或多个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以上1-3项,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8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1、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每个证书计0.5分,最多计1分。 2、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CISP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个证书计0.5分,最多计1.5分。 3、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中,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CISP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每提供一个计0.5分,最多计1.5分。同一人提供多项证书(或多个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 注:以上1-3项,须同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9-11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四)具体时间 更正事项 更正前时间 更正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99-12-31 09:00 2025-12-18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99-12-31 09:00 2025-12-18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99-12-31 09:00 2025-12-18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网上发布的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宁乡市教育事务中心 联系人:吴鹏 电 话:15116154816 地 址:宁乡市东沩西路38号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友平 电 话:0731-87887809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2栋11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