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1303002505912001
二、项目名称:昌黎县中心城区 N2、N3、N4、N6、S1、S2、S3及 S5 单元详细规划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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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5号 | 12130300402470697N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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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标准 | 服务时间 | 中标金额 | 下浮率 | 费率 | 优惠率 |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 优惠价/入围价 |
秦皇岛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昌黎县中心城区 N2、N3、N4、N6、S1、S2、S3及 S5 单元详细规划项目 | 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 | 按照《河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件(规划图纸、规划管控图则、城市设计导则、街区图则)、附件(规划说明、其他材料)以及数据库等。 | 满足国家、省关于市县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步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文本和图纸。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如遇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审批时间延长的情况,服务期限以最终成果审批完成为准。 | 28779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锦标、张丽芬、王莹、冯志华、刘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23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中标价1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1.5%计取,中标价10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三街碣阳大街东17号
联系方式:0335-2883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0335-5188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茹
电话:0335-5188816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