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2025年开化县卫枫村和美乡村重点提升村工程-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0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恒正造价师事务所(开化县金佰汇7幢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招标项目编号:HZKHCG-202539
二、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开化县卫枫村和美乡村重点提升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16.85万元
四、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25年开化县卫枫村和美乡村重点提升村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请于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7月30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恒正造价师事务所(开化县金佰汇7幢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
六、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递交)
1、投标人应委托1名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
接收文件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
2、请各投标人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后,立即离场。投标人应服从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代理机构现场管理。
3、为避免人群聚集,请投标人务必做好风险评估,建议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现场。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递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开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开化县凤凰南路2号5楼)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十、注意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质疑和投诉相关规定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令)。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3567192131
2、采购人名称:开化县何田乡卫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13587111156
地址: 开化县何田乡卫枫村
开化县何田乡卫枫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杭州恒正造价工程师事务所
二○二五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