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
序号:NO.02
采购编号:RHP-C542501703761-1
项目名称:唐山市2026年普通干线(非收费)公路桥梁养护工程、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
编制人:于志成 审核人:张宝旺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做如下补充和修改:
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内容如下: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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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满足勘察资质要求,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满足设计资质要求。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本项目被认定为最低条件以上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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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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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注:.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的业绩,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负责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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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业绩。
注:.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的业绩,业绩应提供投标人负责公路工程勘察设计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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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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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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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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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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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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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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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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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完成过1项桥梁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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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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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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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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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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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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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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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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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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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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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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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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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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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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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仅允许中1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标段顺序依次进行评审,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在其后的评审中如果仍在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由综合得分排序第四名递补,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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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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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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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等投标函内容;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3.7.3(4)要求。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本款不适用)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7)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符合投标人须知3.7.3(7)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投标人须知3.7.3(4)要求。
(3)投标报价(总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各分项目项目报价未超过招标人规定的该分项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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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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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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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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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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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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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5分
主要人员:20分
业 绩:25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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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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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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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第二个信封,并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8家时,n1=1,n2=1;
8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2,n2=2;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2家时,n1=3,n2=3;
12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4家时,n1=4,n2=4;
14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6家时,n1=5,n2=5;
1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8家时,n1=6,n2=6;
18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7,n2=7;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8,n2=8。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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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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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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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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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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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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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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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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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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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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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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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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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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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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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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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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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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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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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01-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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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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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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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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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01-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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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0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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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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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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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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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01-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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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01-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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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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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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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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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6.01-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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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8.01-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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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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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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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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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01-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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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进度及安全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01-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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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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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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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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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3.01-4.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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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4.0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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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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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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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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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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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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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2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近5年内(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符合附录4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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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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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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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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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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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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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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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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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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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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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基础上,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1项符合附录2资格审查最低要求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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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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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本款修改为: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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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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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本款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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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其余内容不变。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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