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6812026000071
二、项目名称:华蓥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万盛东路173号 | 460,000.00元 | 合计(总价):4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8040199 | C18040199 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医疗责任保险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向敬雄、唐萍、杨光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收取,以及《华蓥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和购电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中代理费用的计取要求,该项目计费不足肆仟元按肆千元收取,由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在服务过程中甲方不再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5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和《华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采贷”工作的通知》(华财采〔2025〕3号)文件的要求,鼓励中标(成交)供应商积极了解“政采贷”服务,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选择融资的银行机构和融资方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华蓥市人民医院
地址:华蓥市望月街27号
联系方式:0826-4822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四川省广安市华蓥市汪杜路397号附38号至45号
联系方式:0826-46666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26-4666628
华蓥市国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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