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江市分行本部、市中区支行、东兴区支行、威远县支行、隆昌市支行2026-2028年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M20265100100016
澄清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23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3最高投标限价:包件2:市中区支行 145.82元(含税),”更正为“1.3最高投标限价:包件2:市中区支行 145.82万元(含税),”。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3.4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 包件2:市中区支行 145.82元(含税)”更正为“包件2:市中区支行 145.82万元(含税)”。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规范书 七、商务要求 1.最高限价 “ 包件2:市中区支行 145.82元(含税)”更正为“包件2:市中区支行 145.82万元(含税)”。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更正为“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3】【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9.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376号”更正为“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113号1栋1单元5楼1-9号、6楼1-9号、7楼1-9号、8楼1-9号、9楼1-9号”。
6.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5.2投标保证金形式 “ 交款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12时00分(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更正为“交款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2时00分(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558776674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东三段113号1栋1单元5楼1-9号、6楼1-9号、7楼1-9号、8楼1-9号、9楼1-9号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832-2222299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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