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0484504X20251201
二、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781201000000223464
四、项目名称:静安区牙病防治所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静安区牙病防治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平型关路15号3楼
联系方式:66053263
供应商(乙方):上海景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玉娟(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崇明区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941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381863715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联想 昭阳X3-15 IRU050
数量: 1.00
单价(元): 9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昭阳X3-15 IRU050
2.合同金额(元):
9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