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工程机电及供配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工程机电及供配电工程
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
2023
〕
1370
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
2023
〕
1747
号)
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以
《关于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机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
冀交函审批〔
202
5
〕
42
号
)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券
,出资比例为
项目资本金
74.5%
,政府专项债券
25.5%
,招标人为
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二期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
。
2.1.2.
建设规模:
路线起于涿州市义和庄镇东辛村北
-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义和庄枢纽互通,向西经里渠村南、刘家园村南,进入小清河分洪区,经码头镇郎庄村北,于北园子村北上跨京广高铁,向西经西辛村北、党庄村南,止于码头镇向阳村北,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
12.534
公里。
机电工程
建设规模:
包括全线收费系统、监
.
控
.
系统、通信系统、照明系统等。
(
1
)收费系统由路段收费分中心(由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已建成收费分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本项目仅对收费分中心收费系统相关软件进行升级,以满足接入需求)、收费站、收费车道和
ETC
门架系统等相关设施组成。
主要包括码头匝道
收费站
1
处
,
改移京港澳高速健康城收费站
1
处
,
ETC
门架
设施等
。
(
2
)监
.
控
.
系统由外场监
.
控
.
设备、视
.
频智能分析系统、视
.
频云联网和云计算数据分中心组成,并对改移公安检查站相关机电设备进行迁移改造,
同时设置交警卡口系统
。
(
3
)通信系统由光纤数字传输网、业务网系统设备、室外光缆和通信管道组成。全线设
1
处无人通信站(码头通信站),由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已建成的通信分中心统一管理。
(
4
)照明系统主要包括收费广场及互通照明、沿线设施
电缆、配电箱
等。
供配电工程
建设规模:
包括配电站
和
电缆线路工程。
(
1
)供电方式采用箱式变电站,包含码头收费站、检查站箱变、
MN
匝道、义和庄枢纽、
K18+500
、
K22+500
、
K26+500
共
7
处箱变。施工范围
由
10kV
高压电源
T
接点起至箱变内低压出线开关下口止。包括
10kV
线路走径、敷设方式的选择及箱式变电站以内的电气及土建部分,与之有关的防火、通风、防潮、防尘、防小动物和降噪等设施,本期新建箱变均配备智能配电云监
.
控
.
系统(电力监
.
控
.
系统)。
(
2
)
电缆线路由
10kV
高压电源
T
接点
T
接后引至新建箱变处,电缆
T
接引下处加装隔离刀闸、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高压断路器各一套。需满足供电部门验收要求。
2.1.3.
计划工期:
GPD
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
计划工期
4
个月
,具体可根据电力管理部门停电检修期调整,直至新线路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期
12
个月。
JD
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1
月,施工前准备及施工阶段
6
个月,试运行期
4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
招标范围:
GPD
标段:
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工程
供配电
工程
施工;
JD
标段:
京雄高速公路支线义和庄枢纽至京港澳高速段工程机电工程
施工。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2
个
类别
各
1
个
施工标段,
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Ⅰ
|
GP
D
|
全线
配电站和电缆线路工程。
|
Ⅱ
|
JD
|
全线监
.
控
.
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照明系统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条件:
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
资质最低要求
)
。
3.1.2.
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
财务最低要求
)
。
3.1.3.
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
业绩最低要求
)
。
3.1.4.
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
详见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
(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
3.1.6
.
其他要求:
1
)本公告
3.5
修改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
(活动)
异常名录、
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
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BMWebSite/%3Cp%3E
)
”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Ⅰ
类
GPD
标段投标人不作要求。
3.2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
投标。
3.3
.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
个
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5
.
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3Cp%3E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09
月
25
日
12
:00
时
至
202
5
年
09
月
30
日
17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
平台
”
(
http://***/hbjyzx/%3Cp%3E
)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
5
年
10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
“
电子交易平台
”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大厅
参加线上开标
。本公告
5.3
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
电子交易平台
”
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http://***/%3Cp%3E
)、
“
河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