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凌源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采购直燃锅炉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382-00039
项目名称:凌源市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采购直燃锅炉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30000
最高限价(元):353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商务要求
(一)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建设地点 | 取暖面积 | 控制温度 |
1 | 凌源市宋杖子镇范杖子村 | 约27000㎡ | 满足使用人认可的温度 |
2 | 凌源市宋杖子镇范杖子村 | 约15000㎡ |
3 | 凌源市宋杖子镇范杖子村 | 约10000㎡ |
4 | 凌源市宋杖子镇范杖子村 | 约13334㎡ |
5 | 凌源市万元店镇热水汤村 | 约17000㎡ |
(三)质量保证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效期质保两个采暖季。
(四)验收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质量保证:供应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厂家正品,且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外观和质量都无任何问题。如质量出现问题,供应方负责“三包”,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六)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所购产品符合各项规范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七)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低于当地市场价。
(八)安装调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能正常使用。
(九)技术服务及培训:对使用人员进行免费培训,能让使用人员独立操作设备。
二、采购需求
1.秸秆直燃锅炉采购需求:
可同时烧秸秆捆、秸秆成型压块、生物质成型燃料,能满足使用人认可的温度。
★额定供热面积:≥10000m2
★热效率:≥80%;
★排烟温度: ≤250℃ ;
★颗粒物排放浓度: ≤30mg/m3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200mg/m3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 200mg/m3
★烟气黑度: ≤ 1 级。
2.秸秆直燃锅炉采购数量:投标人根据实地考察进行锅炉设计并判定具体使用台数及型号,以确保实际取暖面积达到使用人认可的温度。
3.每台秸秆直燃锅炉配套以下设备: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鼓风机 | 1台 | |
2 | 引风机 | 1台 | |
3 | 循环水泵 | 1台 | |
4 | 减速机 | 1台 | |
5 | 出渣机 | 1台 | |
6 | 电控柜 | 1套 | |
7 | 除尘器 | 1套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含安装散装锅炉除外)、修理、改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8日23时59分至2025年08月0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第一开标区)(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提交至邮箱(保证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事故,接收加密备份文件电子邮箱:1025289035@qq.com)。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开标时,供应商可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提交时间均不得超过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7、供应商可在腾讯会议APP观看开标会,会议号:880-144-452,入会后请修改名称为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姓名。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凌源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
联系方式:0421-69004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联系方式:0421-6820388
邮箱地址:1025289035@qq.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凌源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3051563237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凤华
电话:0421-6820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