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JYZC2025GK-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8-15,更正为:2025-08-28。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上午结束时间:12:00:00,更正为:11:59:59。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更正为: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镇桦树湾村。
原公告合同包1(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更正为:无。
原公告合同包1(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无。,更正为:(1)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对中小微企业执行(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对小微企业投标报价按11%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评标价。不符合文件的规定企业的产品价格不予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1%的扣除。 (4)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200万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采贷”工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通知,此项目可执行该通知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7)根据张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张财采(2023)21号)规定,本项目严格落实保证金收取相关政策。 (8)本项目是否中小企业预留: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起止日期: 2025-08-09 至 2025-08-28获取招标文件上午起止时间: 00:00:00 至 11:59:59获取招标文件下午起止时间: 12:00:00 至 23:59:59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单位:元): 免费获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必须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相关资质等信息,以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如登记错误,对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时登录中心网站办理“用户注册”相关事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企业信息录入及附件资料上传。具体办理指南请参看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主体库申报操作手册。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专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和“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V1.0”。投标单位在生成投标文件时请务必用CA锁登录生成。注: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加密投标文件(为保证开标顺利,各投标单位最好提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站及软件试运行等不可控因素造成无法上传等情况的发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操作步骤,及时解密投标文件。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或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或关注信息公布栏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未按其要求执行,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强调
- 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到“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系统”,如因投标人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人对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新点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梁坤,联系电话: 0936-8588231)
- 本次开评标不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其承诺内容包括:投标人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中资格及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 (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投标文件中),如有违法行为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肃南县红湾寺镇祁丰路2号
联系方式:13689495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昭昇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康乐镇桦树湾村
联系方式:13519069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 鹏
电话:13689495857
甘肃昭昇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