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11010924210200010228-XM001-002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
供应商(乙方):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协议名称: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2包补充协议书(一)一、绿地养护费单价为4.64元/平米·年,防寒挡盐单价为28元/延米·年。二、核减金额:本次共核减费用564858.48元。其中2025年支付时核减506401.01元,2026年支付时核减55759.45元,2027年支付时核减2698.02元。三、核减情况:具体地块核减面积、核减时间及相应费用详见《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2包核减费用明细表》。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园管理中心)与乙方就“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2包”签订了《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合同金额为43365742.65 元,项目编号为11010924210200010228-XM001-2,服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对实际养护情况进行核定确认,并根据合同相关约定按照实际养护期及养护面积支付养护费,于每年9月支付养护费时扣减当年减少费用,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如下:一、绿地养护费单价为4.64元/平米·年,防寒挡盐单价为28元/延米·年。二、核减金额:本次共核减费用564858.48元。其中2025年支付时核减506401.01元,2026年支付时核减55759.45元,2027年支付时核减2698.02元。三、核减情况:具体地块核减面积、核减时间及相应费用详见《公园管理中心绿地养护项目(委托外包服务)第2包核减费用明细表》。四、本协议未约定内容由甲、乙双方继续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执行期限与原合同保持一致。 六、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2025-09-10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