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求,我中心需对能源气象东盟展示系统建设服务进行采购,本次采购为询价比选,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就以下采购内容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能源气象东盟展示系统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3.采购需求:能源气象东盟展示系统1套,详见能源气象东盟展示系统建设项目比选文件比选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内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4、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在广西区防雷中心门户网站(https://***/)下载,或者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下午18:00前(北京时间)。寄送材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2.提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1号4楼。
3.响应文件格式自拟。响应文件应由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要求装订成本);必须提供报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商务、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上单位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
4.报价要求:各比选人须就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包含差旅费、技术培训费、保险费、税费、材料费等一切其他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5.逾期送达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一式贰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五、成交确定
我中心按照内控制度要求,组织评标小组进行开标评标,对响应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评标过程本着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依据综合评分法评审原则(详见比选文件),以比选公告及其附件为依据,根据报价、业绩、组织机构、服务方案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选定评分最高的1家投标单位为成交单位。
六、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雷中心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卢炳夫0771-5848449
3.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1号4楼
附件:能源气象东盟展示系统建设项目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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