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资产清查服务磋商采购进行网上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资产清查盘点服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元,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项目地点为: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
2.本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2.1盘点云平台工具:PC端盘点云平台、移动端盘点系统
2.2盘点服务:对我所资产存量、结构、分布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实物盘点和账务核查,完善资产数据信息,确保账实相符、帐卡相符、数据准确。对清查发现的资产管理漏洞,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资产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清查结果,为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限制资产、防范资产流失提供数据支撑,促进资产有效配置、合理使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详细目录及参数见附件1,报价人报价应按附表要求具有单价及总价(报价单见附表2),未按要求格式报价或所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报单价包含设计、配送费、安装、税收等费用。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公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2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必须是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本次采购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法。
5.实施服务期限: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6.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以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款项,款项在提交发票后30天内转账。
7.磋商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报价文件须将报价部分、报价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附《委托书》及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含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复印件、以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响应资料等装在密封信封或档案袋内。上述报价材料和复印件均应由报价单位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8.其它要求
8.1报价人应根据采购公告中的技术要求条款,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参数,本公告中报价清单内容为基础配置,报价人中标后应进行细化设计。
8.2本采购公告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8.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4本项目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附件1.《招标技术参数要求及评分办法》
附件2.报价单
采购人: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拥路1号
采购人:张警官
邮编:365000
电话:0598-51602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