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消防救援站工程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7-3019:00 至 2025-8-2009:14(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0日 09点14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S-2025-0702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裕华区仓丰路消防救援站工程监理
预算金额: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监理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质要求: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0日至 2025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7-3019:00 至 2025-8-2009:14(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0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点14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0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7.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 ”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 证书业务办理 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
7.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北京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0311-82971337;河北CA证书技术支持电话400-707-3355转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8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
7.3 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
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
7.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5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裕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石栾大街105号
联系方式:史女士0311-68023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初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长安区广安大街时代方舟A-2-1601
联系方式:韩海泉0311-85523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海泉
电 话:0311-85523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