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北新区三桥南侧2406地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
项目编号 | WH072FJ26SJ0600 | |
标段名称 | 江北新区三桥南侧2406地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
标段编号 | WH072FJ26SJ060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区A座11-1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邓玉斌 0553-88009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 1530553013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
投标费率 | 81.4% | |
项目负责人 | 任禄 | |
证书编号:20113400476;ZG(2018)934001711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发包人通知设计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90个日历天、施工图90个日历天,具体需要根据发包人要求)。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合肥市第六中学教育集团新桥校区设计总承包 加分业绩: 江湾府项目;淮北市烈山区揽山悦府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塔山低碳社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 加分业绩: 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塔山低碳社区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淮北市烈山区揽山悦府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临泉华力名著小区;宣城桃花源项目东区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 | 宣城桃花源项目东区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 |
投标费率 | 81.3% | |
项目负责人 | 陈琛 | |
证书编号: 20103301532、G3300342211 | ||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发包人通知设计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90个日历天、施工图90个日历天,具体需要根据发包人要求)。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塘雅一期项目设计 加分业绩: 金义新区东片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塘雅一期项目设计 ; 高铁新城棚户区改造项目H地块设计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慈溪市新城河C-4#、C-7#地块安置房工程 加分业绩: 慈溪市新城河C-4#、C-7#地块安置房工程 ;绍兴滨海新区海滨景园二期城市更新项目设计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工程(海宁产学研校区)项目;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理工农组团(一期)-机械与教学大楼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 | 金固股份总部大楼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时代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费率 | 81.26% | |
项目负责人 | 吕远 | |
证书编号: 20193400753、2019030875 | ||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 | ||
工期 | 自发包人通知设计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其中初步设计及概算90个日历天、施工图90个日历天,具体需要根据发包人要求)。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 伟星天空之城 加分业绩: 伟星天空之城;宿州桃花苑设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 伟星天空之城 加分业绩: 伟星天空之城;宿州桃花苑设计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芜湖市新华联五星级酒店;新建上海至南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南通西站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奖项 | 伟星雍璟台住宅小区(南区)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链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链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