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藤县钛白新材料产业园化工园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初步设计
2、项目招标编号:E4504002831003333001
3、首次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3日
二、更改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合同估算价 | 811.3万元 | 399.25万元 |
2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 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00 元。【备注:不得超过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高额度由发包方确定。】 递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 证金 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电子保函系统自动认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信用管理评价为A级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 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分。】 | □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方式提交。【备注:严禁要求投标人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或工程保证保险方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 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等形式;满足免缴资格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备注:不得超 过设计估算费用的2%,最高额度由发包方确定。】 递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 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666 0008 5802 9000 10-00000 2、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时,投标人将保函原件扫描件,电子保函系统自动认证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可由联合体中的任一方缴纳,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备注:对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信用管理评价为A级的设计企业,可免收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需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免收的条件方可免收。上述企业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 销投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的,取消其免缴资格,并扣减建筑业企业诚信分。】 |
3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5人。 【备注: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大型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方案招标时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应少于9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2/3以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以及与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有关的建筑、规划、结构、经济、设备等专业专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应增加环境保护、节能、消防专家。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评委应以建筑专业专家为主,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 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 抽取的评审专业类别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经济: 2人;☑建筑:1人; □规划:人;☑结构:1人; □设备:人;□道路:人; □桥梁:人;☑给排水: 1人; ☑其他专业 化工: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随机抽取 □特邀 。 是否远程抽取:☑是□否 | 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要求详见本表后的备注】,专家 5人。 抽取的评审专业类别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经济: 2 人;□建筑:0人; □规划:人;☑结构:1人; □设备:人; □道路:人; □桥梁:人;☑给排水: 1人; ☑其他专业:化工 :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 随机抽取 □特邀 。 是否远程抽取:☑是□否 |
4 |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要求【备注: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信誉 实力决定是否收取;②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 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元【备注:上限为设计估算费用的5%。】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10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专用条款一致】。联合体中标的, 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 □不要求 ☑要求【备注:①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信誉实力 决定是否收取;②鼓励采用电子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电子保函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 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壹拾贰元整(¥120000.00)【备注:上限为设计估算费用的5%。】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10 日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备注:此处约定应与合同 专用条款一致】。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交。 递交方式: 1、使用银行转账时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 企业基本账户汇到以下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户名称: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6666 0008 5802 9000 10-00000 2、中标人使用银行保函、履约保险保函、工程担 保保函时,中标人将保函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交给招标人。 |
三、联系事项:
1、招标人: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藤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
联系人:李锦标
联系电话:18277475995
2、招标代理机构:梧州市丰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十八号路旁九层综合大楼(爱国拥军大厦)5楼501号
项目联系人:龚玉玲
联系电话:0774-2825966
招标人: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梧州市丰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