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147(招标文件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1147)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元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2595.82534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福元鼎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次) | 二标段:包含空气调节系统【包括冷水机组(含线材管材配件等)、冷却塔(含线材管材配件等)、制冷自控系统(含线材管材配件等)、列间空调末端(不包含配电设施及线材)、负一层房间级空调(含设备及线材管材等)、水源多联新风系统(含线材管材配件等)、湿膜一体机(含线材管材配件等)、走廊空调(含线材管材配件等)、负一层混流风机及监控室空调(含线材管材配件等)、屋顶加固、各类制冷设备设施、管道电缆、线材、管材、桥架等】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各系统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软件涉及需持续购买服务才能确保正常使用的,提供不低于三年无偿使用);负责其他专业工程智能化控制系统的接入和整合;相关文件的提交、相关手续的办理、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服务的相关费用等。 | 自开工之日至交付之日180个日历天。以上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的开工通知为准,交付日期以项目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工期已包含扬尘管控、节假日、各类重大活动停工期间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且包含建设单位组织的停止点检查、交付前预验收及整改、工地开放日等活动的影响。 | 张海库 | 豫141201720172880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震宇、李国伟、孙燕山、魏文明、陈兆群、王峰(招标人代表)、邢广东(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照标段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工程招标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开户名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总部港支行账号∶7393010182600009125备注:转账时请备注“河南省公安厅大数据集中机房项目数据机房建设工程项目XX标段”代理服务费(可简写)。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83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公安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371-65882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方式:葛双建 0371-86258838、18736363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双建
电 话:0371-86258838、18736363870
附件下载:中标结果公告(二标段).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