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产业发展大厦已由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308-330206-04-01-734932)(备案类)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北仑区凤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171893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 109814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68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91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196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7210平方米。建筑层数为20层,最大单跨跨度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政务服务中心、口岸服务中心、会务服务中心、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及油气产业链相关企业入驻办公区、商务配套、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国际法务中心、城市展厅及接待等功能。建设地点:位于北仑区珠江路以西,自贸大厦北侧规划路以南,青帆工业园西侧规划路以东,凤凰山东片区7#地块(现青帆工业园南厂房地块)。
2.2 本次招标范围:41台电梯(其中垂直梯35台,扶梯6台)供货、设备固定、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含保修期保修服务)等。
☑本次招标控制价:1420 万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完成电梯设备分批交货,电梯固定时间满足施工总承包施工进度要求,供应商应完成电梯运输、装卸、保管、固定、调试、试运行、成品保护,并具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条件。
2.4 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且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若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投标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修理)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许可范围涵盖投标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 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杰瑞电子交易系统”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 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
5.2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通过“杰瑞宁波投标工具 V1.0-202408”进行加密上传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7楼
联系人:姚飞英
联系电话:0574-8938404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楼1921室
联系人:华光、李先、周立颖、戴太敏、沈鑫侃
联系电话:0574-55717438
电子邮件:6425581589@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