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标段为: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及工作年限承诺,并需提供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各申请人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附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章,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还需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资格审查评审阶段,招标人现场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按无效处理。6、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会时 , 需提供投标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书 ( 加盖公章 ) 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 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鉴 ) 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审查会时,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公章)。,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褚新红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9号
邮政编码:300050
联系人:么恩鑫
电话:18522091859
传真:022-2330757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晟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静颖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凌庄子村党群服务中心405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工
电话:15900261910
传真:022-23307575
受理负责人:褚新红
电话:18522091859
传真:022-2330757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09号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23117433
传真: 23450807
电子邮箱: hpqzjw26@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1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