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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标段

苏州市 其他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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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标段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3224007001 、SDJ.CL2025-09-02)

招标公告

1. 苏州工业园区水务管理中心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标段 已经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2.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工业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 工程规模:

本标段主要为新建19号河闸、20号河泵闸和中塘河东闸;实施主要内容(不限于):闸站主体、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及安装、与工程相关的配套及附属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编标答疑及招标补遗等。

新建19号河闸(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为净宽 16m 的节制闸;

新建20号河泵闸(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由设计流量15m3 /s泵站与6m宽节制闸组成,泵站安装2台潜水贯流泵,单泵设计流量 7.5m3 /s,节制闸单孔布置,为下卧门节制闸;

新建中塘河东闸(工程等别为II等,主要建筑物为2级),为净宽 12m 的节制闸;

以及上述建筑物的施工区路面恢复、绿化恢复等。

(3) 工期:

工期天数:669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7月31日。节点工期:中塘河闸2026年5月31日水下验收,19号河2026年9月30日前水下验收,20号河闸站2027年2月15日(农历春节)前完成通水验收。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

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

等级要求

对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E3205010304043224007001 、SDJ.CL2025-09-02

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标段

84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水利水电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业绩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良好

业绩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良好

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标段(SDJ.CL2025-09-02)、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五标段(SDJ.CL2025-09-03)同时招标,为保证工程进度,允许企业及项目经理可报名标段2个,但只能中其中1个标段。按开标顺序,先开先中的原则。

开标及评标顺序:按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四标段(SDJ.CL2025-09-02)、苏州工业园区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五标段(SDJ.CL2025-09-03)顺序。

按上述顺序在先评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参与后续标段的开标和评标,但是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老版纸质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新版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的完整彩色件);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1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无在建工程(参考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如上述人员有在建工程的符合以下情形①-⑥之一的,且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满足要求的,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⑥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变更手续完成之日起已满6个月。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2020年9月0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42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水利工程(须含有单机流量不小于3m3/s的泵站或者闸站且农田提升、高标准农田整治类的水利项目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络查询截图及查询路径)、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到表等),或者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四者缺一不可;(如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工程规模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必须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7.1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会员信息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7.2网上报名地点: http://***/%3C/p%3E

7.3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10月9日下午17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的作为无效报名处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30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须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可查信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彩色扫描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1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站可查信息,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5)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至少提供近1个月(投标截止日所在月起过去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中任意一个月)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6)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如果有在建,也需提供相关仅有一个项目在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料其他彩色扫描件。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招标人地址:工业园区

联系人:缪晶晶    传真:/电话:67996863

12、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潇湘路99号中诚大厦5-8楼

联系人:徐翔  传真:          电话:13915509201

邮编:215000   E-Mail: 

13、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9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从严从紧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关注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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