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0124-00059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供图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供图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1,195,000(元)
评审总得分: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供图服务
服务类
名称: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供图服务(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法库县东部11个乡镇(吉祥街道、孟家镇、柏家沟镇、和平乡、慈恩寺乡、龙山街道、十间房镇、冯贝堡镇、大孤家子镇、依牛堡子镇和三面船镇)的1:1000数字化电子版地图进行招标 ★二、服务需求: 为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需提供法库县范围内招标人指定区域电子版地形图(比例尺1:1000),面积约147平方公里。 1、电子地形图和管网图要素需要包含: (1)居民地 房屋结构、层数、材质需注记,房屋材质分为木、土、铁、砖、混和砼等,除以砖混为材质的房屋不注记材质以外,其他房屋均记材质,8层以上楼房材质注“砼”,天井加注“空”字。一层房屋层数不注记。 (2)公共设施 a龙门吊、天吊(单吊),图上要表示。 b工厂内的露天设备、如反应锅、催化裂化设备等应表示,可知性质或名称的应注记,对范围较大露天设备内部叫法的贮存罐和烟囱实测表示。 (3)道路及附属物 a所有道路均不注记材质,有名称的公路、街道及巷道均要加注名称。 b单位和居民小区内的正规分车岛、停车场应表示,内部道路、绿地应表示,绿地内曲折小径小于1.0米宽时可不表示。 (4)水系 a河流及水塘的水涯线以实测为准,有名称的应注记名称。 b护崖、堤崖应区分加固与不加固,双层还是单层,有无栏杆或栅栏。 c沟渠应表示,宽度图上大于1mm的用双线表示,图上宽度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 (5)植被 a 行树、独立树应表示,居民地内散树可不表示,行树、狭长灌木林等图上小于20mm的可不表示。 b单位内部及街道边的花坛均应实线画出范围,内用花圃符号表示,面积小于图上10mm2的可不表示。 c 假山石、水池、喷泉均应实测范围,再配以符号表示。 d 地形图上应正确反映出植被的类别特征和范围分布,中间均匀配置植被符号。 (6)名称注记 a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门牌号码等名称均应实地调住,单位名称带有辽宁省、沈阳市字样的可简注为“省”或“市”其它的不简化。 b单位内部的建筑,如礼堂、车库、办公楼、车间等均应详细注记。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工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级及相关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质量达到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双喜、何兴勇、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供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库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兴法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024-87123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康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709室
联系方式:024-23827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孝禹
电话:024-23827897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上传.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统筹城乡供水项目(一期)工程供图服务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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