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室外附属设施工程 | ||
| 项目编号: | 豫工程20250396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 监督部门: | 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薛翔 |
|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372-2666696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河南省安阳市亚龙湾与华文路交叉口北务综合办公区 |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室外附属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安阳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配套地下停车场、附属设施项目-室外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豫工程20250396001
2.3建设地点:安阳县新东产业集聚区兴邺大道和春晖路十字路口西北角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33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63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0713平方米。本次招标室外附属设施工程,其中包括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国旗台、道路及广场工程、绿化工程等。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本单位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提供 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3.5.2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5日(北京时间)
4.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EF%BC%89%3C/p%3E%3Cp%3E%3C/p%3E%3Cp%3E4.3%E6%96%B9%E5%BC%8F%EF%BC%9A%E5%87%ADCA%E5%AF%86%E9%92%A5%E5%B8%82%E5%9C%BA%E4%B8%BB%E4%BD%93%E7%99%BB%E5%BD%95%E5%B9%B6%E5%9C%A8%E8%A7%84%E5%AE%9A%E6%97%B6%E9%97%B4%E5%86%85%E6%8C%89%E7%BD%91%E4%B8%8A%E6%8F%90%E7%A4%BA%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8%B5%84%E6%96%99%EF%BC%9B%E6%8A%95%E6%A0%87%E4%BA%BA%E9%9C%80%E8%A6%81%E5%AE%8C%E6%88%90%E4%BF%A1%E6%81%AF%E7%99%BB%E8%AE%B0%E5%8F%8A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8A%9E%E7%90%86%EF%BC%8C%E6%89%8D%E8%83%BD%E9%80%9A%E8%BF%8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8F%82%E4%B8%8E%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F%BC%8C%E5%85%B7%E4%BD%93%E5%8A%9E%E7%90%86%E4%BA%8B%E5%AE%9C%E8%AF%B7%E6%9F%A5%E9%98%85%E6%B2%B3%E5%8D%97%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C%E5%85%AC%E5%85%B1%E6%9C%8D%E5%8A%A1%E2%80%9D-%E2%80%9C%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D%E4%B8%93%E5%8C%BA%E7%9A%84%E3%80%8A%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F%BC%88%E5%9F%B9%E8%AE%AD%E8%B5%84%E6%96%99%EF%BC%89%E3%80%8B%E3%80%82%3C/p%3E%3Cp%3E%3C/p%3E%3Cp%3E4.4 招标文件费: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5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须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页面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安阳市文峰区长青街22号
联 系 人:杜鸿宇
联系电话:19837220899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
联系人:张闪、徐蕊、陈小雨、汪曦
联系方式:0371-60926170
监督单位:安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2-266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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